一、草案出台背景依据
(一)起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
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价规〔2018〕5号);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
5.《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
(二)方案出台必要性
1、现行收费标准不能支撑公办园良性发展
我县现有公办幼儿园88所,其中一级园15所(含市级示范园1所),二级园21所,三级园52所。目前执行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依据为《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局 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山发改价〔2012〕35号),明确我县公办园保教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为:一级园280元/生·月,二级园210元/生·月,三级园120元/生·月,未定级园70元/生·月。该标准于2012年制定,距目前已有9年时间未作调整,且与周边区县相比,一直处于低收费水平。在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随着我县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和师资建设成本的不断攀升,现行保教费收费标准已无法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行,不利于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适时疏导保教费标准长期偏低的矛盾,适当调整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以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行,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使更多百姓子女能够享受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
2、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2021年1月7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市财政局、市教委发文《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在2012年的收费标准基础上调整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文件中明确各区县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在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内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和执行时间,并于三年内逐步调整到位。按照最新价格政策文件的规定,需对我县现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进行完善。
鉴于上述因素,为减轻幼儿园办园负担,促进我县公办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我委会同县财政局、县教委启动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按照渝发改规范〔2021〕1号文件明确的“中心城区两年内逐步调整到位,其它区县三年内逐步调整到位”要求,在成本测算基础上,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接受能力,参照周边区县调整方案,经与相关部门充分讨论,提出2套调整方案:一是三年内分两步进行调整,分别按照市级政府指导价标准的70%、80%逐步调整;二是三年内分三步进行调整,每年调整一次,分别按照市级政府指导价标准的70%、80%、90%逐步调整。
(二)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
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延时保育时间原则上为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具体服务时间由县教委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等弹性确定,原则上每天不超过2小时,收费标准为5元/生·小时(此为最高政府指导价标准),半小时以内免费,按月结算。
该项服务性收费应当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迫幼儿参加。延时保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应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文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延时保育服务的保育人员补助、保障幼儿园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开支。
(三)执行时间
从调整的各年度的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政策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解释
1、保育教育费的定义
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寄宿的幼儿收取住宿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价格、财政、教育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测算教育成本,在不超过市定政府指导价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成本测算
参照有关教育培养成本的文件规定,这次幼儿园成本测算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教职工的基本工资;2、教职工的补助工资;3、教职工的其他工资;4、教职工的福利工资;5、社会保险费用;6、公益性减免支出;7、公务费;8、业务费;9、设备购置费;10、修葺费;11、固定资产折旧;12、其他费用。
四、新旧收费标准对比
现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依据为《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局 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山发改价〔2012〕35号),具体标准为:一级园280元/生·月,二级园210元/生·月,三级园120元/生·月,未定级园70元/生·月。若按照两种方案进行调整,收费标准变动如下表所示:
方案一(分两步按照市级政府指导价标准的70%、80%进行调整)
办园等级 |
办学 形式 |
原收费标准 (元/生·月) |
调整标准(元/生·月) | ||
2021年 调整到70% |
2023年 调整到80% | ||||
一级园 |
全日制 |
280 |
420 |
480 | |
二级园 |
全日制 |
210 |
350 |
400 | |
三级园 |
全日制 |
120 |
280 |
320 | |
未定级或 未达等级 |
全日制 |
70 |
210 |
240 | |
备注 |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市级示范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4.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政府指导价标准。 |
方案二(分三步按照市级政府指导价标准的70%、80%、90%进行调整)
办园等级 |
办学 形式 |
原收费标准 (元/生·月) |
调整标准(元/生·月) | ||
2021年 调整到70% |
2022年 调整到80% |
2023年 调整到90% | |||
一级园 |
全日制 |
280 |
420 |
480 |
540 |
二级园 |
全日制 |
210 |
350 |
400 |
450 |
三级园 |
全日制 |
120 |
280 |
320 |
360 |
未定级或未达等级 |
全日制 |
70 |
210 |
240 |
270 |
备注 |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市级示范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4.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政府指导价标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