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巫山县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根据《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商品房供给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渝房市办〔2024〕3号)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及实际停车位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2025年4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新建建筑,改建、扩建建筑的停车位标准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专题论证确定。
二、停车位配建标准
(一)停车位配建标准的规划管理分区。一类区域为高唐组团、龙江组团、早阳组团、巫峡组团。二类区域为巫山云雨组团、南陵组团。三类区域为城区组团以外各乡镇。
(二)一类区域停车位配建标准。商业、办公项目按照不低于0.8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住宅项目按照0.6—1.2车位/户执行;保障性住房按照不低于0.4车位/户执行;工业项目中生产用房、物流仓储按照不低于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公园项目按照不低于0.1车位/100平方米陆地面积执行;其他建筑使用功能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基准指标的80%执行。
(三)二类区域停车位配建标准。商业、办公项目按照不低于0.8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住宅项目按照0.4—0.8车位/户执行;保障性住房按照不低于0.4车位/户执行;工业项目中生产用房、物流仓储按照不低于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公园项目按照不低于0.1车位/100平方米陆地面积执行;其他建筑使用功能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基准指标的80%执行。
(四)三类区域停车位配建标准。商业、办公项目按照不低于0.8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住宅项目按照0.5—1.0车位/户执行;保障性住房按照不低于0.4车位/户执行;工业项目中生产用房、物流仓储按照不低于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公园项目按照不低于0.1车位/100平方米陆地面积执行;其他建筑使用功能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基准指标的80%执行。
三、停车位设置要求
(一)住宅建筑的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其配建停车位数量的10%;商业、办公、医院、旅馆建筑的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其配建停车位数量的30%;避暑休闲地产中住宅建筑室外停车位全部计入其停车位配建指标。
(二)旅游地产建筑配建停车位,在保障小区空间环境品质前提下可不配建地下停车位,通过建设地上停车位满足业主停车需求。
(三)城区组团以外各乡镇避暑休闲地产中住宅项目参照二类区域停车位配建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标准不涉及其它停车位配建事项的仍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执行。
附件:巫山县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表
附件
巫山县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表
序号 | 建筑使用功能 | 单位 | 指标 | |||
一类 区域 |
二类 区域 |
三类 区域 | ||||
1 | 住宅 | 一类住宅 (建筑面积>200㎡) |
车位/户 | 1.2 | 0.8 | 1 |
二类住宅(100㎡≤建筑面积≤200㎡) | 车位/户 | 0.8 | 0.5 | 0.7 | ||
三类住宅 (建筑面积≤100㎡) |
车位/户 | 0.6 | 0.4 | 0.5 | ||
保障性住房 | 车位/户 | 0.4 | ||||
2 | 商业、办公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8 | |||
3 | 幼儿园、物管用房、社区组织工作用房等住宅配套用房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8 | |||
4 | 医院 | 三甲医院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2 | ||
其他医院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 | ||||
5 | 旅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剧院等文化设施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7 | |||
6 | 场馆〔不包括设在学校内的体育场(馆)〕 | 会展中心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 ||
大型体育场(馆) | 车位/100座 | 3.2 | ||||
其他体育场(馆) | 车位/100座 | 2 | ||||
7 | 学校 | 大中专院校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4 | ||
中小学校 | 车位/班级 | 2.4 | ||||
8 | 工业、物流仓储 | 工业项目中生产用房、物流仓储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1 | ||
标准厂房项目中生产用房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4 | ||||
工业项目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楼宇产业园项目中生产用房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8 | ||||
9 | 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客运码头、机场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4 | |||
10 | 公园 | 车位/100㎡陆地面积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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