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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政策解读

日期: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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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巫山县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商品房供给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渝房市办〔2024〕3号)文件第五条“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政府可结合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实际停车需求,因地制宜调整辖区内建设停车位配建标准并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备案”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巫山县经济发展水平及实际停车位需求,制定本标准。

二、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范围为2025年4月1日后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新建建筑,改建、扩建建筑的停车位标准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专题论证确定。

2.停车位配建标准实行分区管理。一类区域为高唐组团、龙江组团、早阳组团、巫峡组团;二类区域为云雨组团、南陵组团;三类区域为城区组团以外各乡镇。

3.停车位配建标准。商业、办公项目按照不低于0.8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一类区域住宅项目按照0.6-1.2车位/户执行,二类区域住宅项目住宅项目按照0.4-0.8车位/户执行,三类区域住宅项目按照0.5-1.0车位/户执行;保障性住房按照不低于0.4车位/户执行;工业项目中生产用房、物流仓储按照不低于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公园项目按照不低于0.1车位/100平方米陆地面积执行;其他建筑使用功能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基准指标的80%执行。

4.停车位设置要求。住宅建筑的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其配建停车位数量的10%;商业、办公、医院、旅馆建筑的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其配建停车位数量的30%;避暑休闲地产中的住宅建筑室外停车位全部计入其停车位配建指标;旅游地产建筑配建停车位,在保障小区空间环境品质的前提下可不配建地下停车位,通过建设地上停车位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城区组团以外各乡镇避暑休闲地产中的住宅项目参照二类区域的停车位配建标准执行。

三、政策问答

(一)巫山县停车位配建标准如何划分区域?

答:一类区域为高唐组团、龙江组团、早阳组团、巫峡组团;二类区域为云雨组团、南陵组团;三类区域为城区组团以外各乡镇。

(二)住宅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是多少?

答:一类区域住宅项目按照0.6-1.2车位/户执行;二类区域住宅项目住宅项目按照0.4-0.8车位/户执行;三类区域住宅项目按照0.5-1.0车位/户执行。

(三)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停车位配建标准是多少?

答:医院按照1.0-1.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

大中专院校按照不低于0.4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中小学校按照不低于2.4车位/班级执行。

(四)室外停车位的设置要求有哪些?

答:避暑休闲地产中的住宅建筑和旅游地产建筑的室外停车位可全部计入建设项目的停车位配建指标;住宅建筑的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其配建停车位数量的10%;商业、办公、医院、旅馆建筑的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其配建停车位数量的30%。

(五)停车位配建标准如何适用于混合功能建筑?

答:对于混合功能建筑应分别计算各功能对应的停车位数量后进行累计。

四、解读机关

本解读由巫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5768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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