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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巫山县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日期: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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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巫山县停车位配建标准如何划分区域?

答:一类区域为高唐组团、龙江组团、早阳组团、巫峡组团;二类区域为云雨组团、南陵组团;三类区域为城区组团以外各乡镇。

(二)住宅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是多少?

答:一类区域住宅项目按照0.6-1.2车位/户执行;二类区域住宅项目住宅项目按照0.4-0.8车位/户执行;三类区域住宅项目按照0.5-1.0车位/户执行。

(三)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停车位配建标准是多少?

答:医院按照1.0-1.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

大中专院校按照不低于0.4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中小学校按照不低于2.4车位/班级执行。

(四)室外停车位的设置要求有哪些?

答:避暑休闲地产中的住宅建筑和旅游地产建筑的室外停车位可全部计入建设项目的停车位配建指标;住宅建筑的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其配建停车位数量的10%;商业、办公、医院、旅馆建筑的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其配建停车位数量的30%。

(五)停车位配建标准如何适用于混合功能建筑?

答:对于混合功能建筑应分别计算各功能对应的停车位数量后进行累计。

政策解读机关:本解读由巫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5768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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