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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2-00820
[ 主题分类 ]
交通;公安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办发〔2022〕70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8-22
[ 发布日期 ]
2022-08-29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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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府办发〔2022〕70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山县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巫山县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道安办关于挂牌督办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扭转道路交通安全被动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项硬措施”和市委市政府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条措施”要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增强驾驶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部门交通综合治理能力。强化源头与路面、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整治一批非法生产企业、查处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打击一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力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使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下降,亡人事故有效遏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人车企源头管理

1.加强驾驶人隐患“清零”。加强驾驶人资质管理,确保A、B类驾驶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审验率、换证率达99%以上。对有吸毒、精神病、癫痫等影响驾驶安全的驾驶员全面清查,公开曝光一批违法突出的驾驶人名单,该调整下车的一律调整下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加强车辆源头排查治理。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信息委要联合打击企业违规生产、改装不合格车辆的行为;持续深入开展货车、摩托车、电动车生产改装强制性产品认证、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对企业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不合格车辆的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落实处罚措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市场监管局要持续深入开展打击货运维修企业超范围经营和非法改拼装车辆行为。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持续开展机动车车辆注册登记监督检查,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监管,督促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检验项目和标准,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确保“三客一危一货”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信息委、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客货运企业进行检查监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排查整改、反馈跟踪、风险归零治理机制,建立工作台账,以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推动相关问题早发现、早整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二)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清剿整治

县道安办要按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策动各责任单位积极开展隐患治理,实时通报治理情况,对治理任务较重、完成率较低的责任单位要通过约谈、挂牌整治的方式督促加快治理进度,确保道路安全隐患清零见底。(责任单位:县道安办)

(三)强化路面综合整治

1.深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综合执法整治领导小组要统筹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支队伍,持续加强综合执法,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加快推进高铁站、龙江新区智能交通监控设施建设,老城区标志、标牌、标线的更新维护,提高信号控制及电子警察等设备使用效果,确保综合管控有力有效。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巫山县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通过划定严管路段、设置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开展现场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形成严管、严查、严治的整治氛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深入推进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农村地区突出交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货车超速、超载、货车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客危货农摩”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以及亡人事故路段、突出隐患路段、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排查治理力度,扎实推进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加强国省县道路面执法。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对重中型货车、城区周边工地渣土车、商品砼车不定期进行联合执法,强化“联合治超”,落实“一超联治”措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落实每日必巡线、必巡点重点勤务安排,提高国省县道路测速设备和执法设备使用效率,以重罚重处震慑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道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4.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控。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劝导站及6+5支力量全员上岗制度,积极发挥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行为劝导作用,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县道安办要围绕18项重点任务,加强对各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警示

1.积极营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氛围。司法和宣传部门牵头,面向人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提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

2.加强专项宣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将“百日行动”、摩托车违法整治、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危害后果作为当前宣传主题,以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安全提示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各乡镇(街道))

3.加强典型教育。县融媒体中心要运用媒体平台宣传造势,对常见的危险驾驶、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进行案例曝光,讲清说明各类安全事故后果,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春梅任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雷兵和副县长杨苹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投资事务中心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由副局长黄泯发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陈兵为联络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参照县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按照时间进度节点完成相关工作,确保顺利“摘牌”。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巫山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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