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巫山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巫山府办发〔2025〕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提升我县农村饮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饮水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渝府办发〔2025〕24号)文件,结合巫山实际,制定了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城乡融合、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的原则,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和农村饮水县域统管工作,切实提升农村饮水保障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特殊干旱年份整村连片缺水问题。通过提升农村饮水专项行动全面实现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达84.6%、规模化水厂覆盖率达70.95%、自来水普及率达95%、规模化水厂在线监测率100%、规模化水厂及千人供水工程应急备用水源配备率41.5%、特殊干旱年份因旱缺水人口控制在2‰以内和农村饮水县域统管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及项目投资
共7个方面:一是水源提升。规划实施水源提升工程18处(新建及整治水源工程),总库容169.46万m³;新建蓄水池56口,总容积5.21万m³;整治蓄水池168口,总容积6.79万m³。二是水厂提升。规划实施水厂提升工程37处(改造35处,新建2处)。三是管网提升。新建输水、配水管道总长2190km,新建提水泵站42座。其中输水管道长度434.48km,配水管网长度1755.52km。四是水质提升。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9处,配套完善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20套、新增或更换消毒设施设备52套;新增水质处理站10座。五是数字能力提升。承接贯通“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子应用,配置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备37处,规模化水厂全面实现在线监测。六是管理能力提升。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37处,规模化水厂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县域统管。七是应急能力提升。完成12处农村供水工程应急备用水源。
项目总投资65763.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993.38万元,占80.58%,其他费用6151.76万元,9.35%,预备费2864.35万元,占4.36%,建设期利息3753.60万元,占5.71%;目前资金筹措方案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6000万元,占69.95%,市级财政资金7000万元,占10.64%,企业自筹12763.09万元,占19.41%。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充分征求并尊重乡镇、村社和群众意见,聚焦农村饮水薄弱环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县水利负责统筹协调,乡镇(街道)做好环境保障,项目业主水务环保产业集团具体建管护相关工作,县级相关部门全力支持配合建立绿色审批通道。
(二)建立县域统管机制。县水利局做好县域统管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水务环保产业集团作为县域统管主体,全面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乡镇(街道)、村(居)承担农村饮水属地管理责任,协同做好县域统管工作。
(三)加强供水价格管理。全面推行农村有偿用水,建立完善价格机制,确保供水工程持续良性运行。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供水价格。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水价实行由政府定价外,其余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实行政府指导定价、供用水双方协商定价、群众“一事一议”定价等多种方式确定。
(四)优化资金补贴机制。对因供水扬程高、管网长等客观原因造成农村供水水价高于全县农村平均供水水价且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集中供水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建立财政补贴机制。
(五)完善企业考核机制。建立资产运营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跨部门协作考核机制,突出企业运营经济效益及饮水安全社会效益,兼顾国有供水企业保障农村居民饮水的社会责任和市场服务职能来量化考核。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机制,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推进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适时开展工作进展督促检查和组织实施工作评价。
(二)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县级统筹、水利部门负责、镇村协同、企业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按照行动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不断强化要素保障和监督检查,全力推进专项行动。
(三)强化资金保障。水务环保产业集团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市级财政奖补,通过银行融资、股份制合作等市场化方式,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县水利局积极争取三峡后续、移民后扶资金支持;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审计、财会监督的职能作用,督促项目业主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四)严格监督评价。建立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制度,相关部门要强化纪律监督,对违规违纪或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五、政策问答
问:为什么要开展“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
答:“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作为市政府2025年的全市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市水利局也将其作为今后3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长久稳定运行,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的前提需要。
问:推行“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各职能部门如何履职?
答:县水利局作为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加强专项工作的指导,确保有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项目建设,指导做好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工作。县财政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统筹市级及以上财政奖补资金,指导做好债券发行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将专项规划和重要项目统筹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规划选址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监管。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做好城市水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做好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委负责督促指导将符合专项行动条件的项目纳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库。县国资管理中心负责本级并指导制定承担农村饮水事务的国有企业考核政策,激励国有企业主动承接农村饮水事务。
问:实行“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为什么要实行有偿用水,农村供水水价又如何调整?
答:从专项行动资金筹措方案来看,资金来源主要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只有少量市级财政资金奖补,所以必须全面推行农村有偿用水,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价格机制,以水费收入来确保供水工程持续良性运行。建立农村供水水价动态调整机制,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群众收入水平差距,在已成的供水水价基础上,开展县域统管平台供水成本核算和成本监审工作,适时动态调整供水水价。
问:“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的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共7个方面,主要包括水源提升、水厂提升、管网提升、水质提升、数字能力提升、管理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等内容
问:“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后农村供水设施如何管护?
答:切实推行县域统管,县水务环保产业集团作为县域统管平台和属地政府、村民委员会按职责切实从水源、水厂、水质、管网到用户的全链条、各环节管理服务,统一管理维护、供水质量、运营服务等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及供水运行承担统一专业化管护。
六、政策咨询渠道
《巫山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由巫山县水利局负责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23-5753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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