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关怀版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关于《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6-28

字号:
分享:
打印:

按照《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我局对《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12〕114号)进行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政府对财政资金调控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以及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精神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牵头起草了《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文件,以及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精神要求,特别制定本通知。

三、目的意义

本通知根本目的在于一方面让公众准确理解政策,另一方面为了让各单位、部门准确执行政策,真正让财政集中收付制度的精神内涵转化为实际操作,意义深远。

四、主要内容

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非税收入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采取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方式,由财政直接或授权预算单位支付到商品供应者和劳务提供者或具体收款人。一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二是规范收入收缴程序,三是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五、核心举措

(一)细化预算编制。县财政部门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科目准确、程序规范的要求,坚持“两上两下”的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全面及时、精细科学地编制部门预算。

(二)完善采购制度。完善以政府集中采购为主,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为辅,各单位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

(三)制定管理办法。制定操作性强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单位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单位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指标结余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完善县级财政收支对账制度和报表体系。

(四)清理银行账户。对预算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进行清理,取消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

(五)健全网络系统。建设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需求的,覆盖县财政局、人行巫山支行、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六、适用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巫山县支行,各代理银行等有关单位。

七、执行标准(时限)

该通知发布之日(2012年8月24日)起执行。

八、专业名词解释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由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非税收入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具体收款人。

直接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之一。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经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向代理银行发起支付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

授权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之一。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发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

代理银行:取得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办理财政预算资金、财政特设专户资金、财政代管资金等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

本政策解读由向光敏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512385277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