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巫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361号,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传 真:023-57659006
邮 编:404700
电子邮箱:wssthjjsp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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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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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巫山县龙河装卸有限公司 |
龙河码头环保整改技术改造工程 |
渝(巫山)环准[ 2026]4号 |
2026-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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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巫山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港巫山港区江东作业区龙江新区旅游码头工程 |
渝(巫山)环准[ 2026]5号 |
2026-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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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巫山县全景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
巫山港区龙门客运旅游码头改建工程 |
渝(巫山)环准[ 2026]6号 |
2026-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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