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铁矿石破碎分选生产线、重庆华电巫山河坪5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s.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ssthjjspk@163.com ,传真:023--57659006。通讯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 361号巫山县生态环境局,邮编:4047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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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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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铁矿石破碎分选生产线建设项目 |
重庆市巫山县抱龙镇洛阳村6组、庙梁村4组 |
巫山县智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昌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304㎡,依托巫山县智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建工业广场场地,新建一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为740㎡,新购一台锤式破碎机及一台滚筒筛石机,配套1套环保设施等。建成后对受委托加工的赤铁原矿石进行分选破碎,年加工原矿石24万吨。 该建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水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位于项目西北侧约150m处的废品回收站旁的公厕,严禁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不得污染水体。设置一个8m³的车辆清洗沉淀池,车辆清洗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2)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机械、车辆废气采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车辆和移动机械,减少其尾气污染。运营期:破碎、分选粉尘经分选、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收集后通过集气管道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厂房设置为封闭式厂房,地面硬化,设置1套喷雾降尘装置。(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先进的工艺和低噪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营期:采取厂房隔声、减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4)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严禁污染环境。运营期:一般固废晾干后的沉淀池泥沙、除尘灰混入产品(泥沙尾矿)及时处置,废布袋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严禁污染环境。危险废物:在地块西侧设置一个危废贮存库,建筑面积约20㎡,主要储存废润滑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贮存库地面与裙脚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5)环境风险影响保护措施:各类物料分类分开存放,设置标识标牌和警示标语。液体容器下设置托盘防渗,并远离热源和避免阳光直射,禁止一切烟火,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油料库房周围应设置有足够的灭火器、灭火沙等消防设备;配置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保持区域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油料库房等重点防渗区。油料库房、危废贮存库等建立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习,并派专人负责,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1-500237-04-05-454888)》。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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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华电巫山河坪50MW光伏发电项目 |
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福田镇 |
华电重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重庆龙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华电巫山河坪5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福田镇,涉及村庄双龙镇兴凤村、笔架村、乌龙村、万家村、安静村、白坪村、福田镇椿树村、金凤村、跑马村,胡家村等建设。工程直流侧安装容量64.2425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49.8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其他配电设施。安装102788块625Wp单晶硅双玻双面光伏组件,共设置21个光伏方阵,设300kW逆变器167台,设箱变21台,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送入新建的110kV升压站。新建35kV集电线路28.83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为19.11km,电缆线路长度为9.72km。110kV升压站为户外布置,规划容量2×50MVA,本期设置一台50MVA主变,远期预留1台主变及1台GIS间隔安装位置。该建设项目总投资16099.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5万元。 |
(1)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周边设置雨水边沟,场地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严禁外排。运营期:升压站内食堂污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各用水点的生活污水排入生化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升压站内绿化施肥,污水严禁外排。(2)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先进施工机械,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对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运输;禁止超高超载运输,禁止焚烧垃圾。运营期:升压站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处理设备处理后,引至综合楼屋顶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沿线村庄时低速行驶、减少鸣笛,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规范。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变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在升压站四周设置围墙。(4)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严禁污染环境。运营期:废太阳能电池组件,交由生产厂家或专业回收企业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严禁污染环境。危险废物:升压站检修过程中的少量变压器油滤渣和检修时产生的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为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库(面积约为35㎡)暂存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状态下变压油在事故油池中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同时保证事故发生后主变油不外排。废旧铅酸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5)环境风险影响保护措施:升压站主变下方设置集油坑,通过专用输油管道连接至事故油池,新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5m³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具备油水隔离功能。要求变电站主变压器故障时,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禁止变压器油的事故排放。光伏场区内的箱变下方设置事故油收集池,有效容积为2.5m³,池底和池壁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水冷系统周边设置围堰,防止废防冻液泄漏。(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为减少电晕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在设备订货时应要求导线、母线、管母线、终端球和其他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尽量避免电气设备上露出软导线;增加导线对地高度。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应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做好屏蔽接地等。保证升压站内导线与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加强管理与维护。加强设备的巡检,定期对电磁环境进行监测。(7)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已有道路;施工场区内应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集电线路施工前,剥离电缆沟开挖范围表土,剥离的表土就近堆放于施工区一侧,临时堆土表面用防雨布进行苫盖,并在其周围用高强度PVC编织袋或草袋装土筑坎进行临时拦挡,避免雨水直接冲刷表土,施工结束后,采取迹地恢复措施。运营期:做好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后期管护工作,未成活地块及时进行补种。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2-500237-04-01-248916)》;《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三次核查重庆华电巫山河坪50MIW光伏发电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巫山规资函【2025]318号)》;《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华电巫山河坪50MW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备案的复函(巫山规资函【2026]81号)》;《巫山县林业局关于核查巫山河坪光伏发电项目林业限制性因素的复函(巫山林函【2026】129号)》;《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第三次核查重庆华电巫山河坪50MW光伏发电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山文旅委函【2025]117号)》;《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核查重庆华电巫山I河坪50MIWV光伏发电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巫山农函【2025】118号)》;《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720250008)》。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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