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6年巫山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6〕5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府办发〔2026〕22号)精神,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开展2026年巫山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
全县具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主体)。
二、贴息范围
对申报主体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新增贷款进行补贴,贷款用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改扩能、爆品打造、营销推广、科技研发等生产经营活动。
以下情形不纳入贴息范围:同笔贷款已享受或拟申报其他贷款贴息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三、贴息标准
贷款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放贷时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单户申报主体享受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LPR一年期3.0%,5年期以上3.5%。
四、申报资料
(一)申报主体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巫山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汇总表。
(三)巫山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明细表。
(四)巫山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审核表。
(五)贷款合同、利息支付凭证。
(六)能够证明贷款用于规定用途的支出凭证等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要求如实准备申报资料,并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交县农业农村委审核。
(二)审查公示。县农业农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审查,保证数据真实性和资料完整性。对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名单及金额须进行公示后,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拨付资金。待市级贴息资金到位后,按财政资金支付程序拨付贴息资金至主体。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对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若有申报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追回资金。
(二)请各申报企业于2026年7月12日之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区域协作科618,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巫山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汇总表
2.巫山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明细表
3.巫山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审核表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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