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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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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512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620号)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产业实际,拟支持城郊产业巩固提升、脆李供应链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组织公开申报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主体提供经营主体相关证照材料

2.同年度建设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3.申报主体财务健全(需提供资产负债表)。

二、资金使用方式

根据市级农业专项资金使用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市级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经营主体单个项目中央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达到 1:1以上。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项目名称:2026年脆李供应链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500万元,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500万元。

2.项目支持重点环节:市级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建设1-2个冷库、分选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供应链建设。

3.建设规模补助标准:以设计为准。

4.项目建设要求:市级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绿化养护和旅游设施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一般性建设;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管理费、项目咨询和论证评审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培训、展销(营销)等环节中涉及一次性不易评价的支出;不得大量购买种子、农药、化肥、农膜、饲料、兽药等一次性生产资料;不得大量购买办公或实验耗材。

四、资金保障

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在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予以保障落实。

五、建设期限

20266月项目建设进度完成50%以上,11月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无特殊原因未按项目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和资料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补助资金(若已拨付进度款,则需全额退还,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申报材料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由项目实施主体编制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及投资预算,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后纳入实施计划。实施方案提交一式5份、预算报告提交一式2份。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4318:00,逾期不再受理。

)资料报送。巫山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317龙门街道水岸星座S1

联系人:黄勇,联系电话:023-57613326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03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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