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渝01号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注销的公告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第三十六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现对以下82台(具体渝0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号见附件)已(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于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7月15日在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ws.gov.cn/)进行公告报废。
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拆解报废,并带相关手续到巫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委窗口办理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将按相关规定注销该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销后该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档案及相应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同时作废,所涉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禁止使用,如继续使用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负全责。
附件:巫山县渝01牌变型拖拉机报废注销统计表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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