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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农业农村委 巫山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认定就业帮扶车间余下部分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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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农业农村委

关于下达2024年认定就业帮扶车间余下部分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相关帮扶车间

根据巫山县乡村振兴局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新认定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计划的通知巫山农委发2024110)、关于下达2025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村振兴(就业培训、补助类)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巫山农发〔2024168号)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对2024年度认定帮扶车间运行情况核查的通知》要求,经各帮扶车间自评,乡镇核查复评,县农业农村委综合评估,报县财政局审核同意,现将2024年认定就业帮扶车间余下部分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情况见附),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本次共下达补助资81.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巫山县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巫山财农〔2021155)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就业帮扶车间稳定建立与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利益链接机制,充分吸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到车间就近就业,全面实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各就业帮扶车间主体要与所在乡镇、村签订三方产权协议,明确实施一次性建设补助的资产属于村集体所有,同时要按时向所在村缴纳补助资金的3%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凡是经评估补助的加工设备一律不得闲置,不得擅自外借,一经发现,镇村两级要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不按时整改到位的,可收回相关加工设备

(二)强化帮扶车间运营管理。各乡镇要及时制定帮扶车间日常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常态化指导帮扶车间规范运营管理,确保帮扶车间充分吸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体稳岗就业。如确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停止经营的车间,要及时进行资产清算,将享受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的相关资产移交给所属村(居)委会。

(三)做实常规性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帮扶车间相关信息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到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匹配,确保信息录入及时、真实准确各帮扶车间要按时将相关人员信息、车间信息上报给县人力社保局,服从镇村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巫山县2024年认定就业帮扶车间剩余一次性建设

补助资金计划表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局   

20251023日       


附件

巫山县2024年认定就业帮扶车间余下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计划表

序号

乡镇

企业名称

法人

2024年评估值(万元)

2024年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按评估价值70%进行补助)(万元)

2024年已补助资金(万元)

闲置设备和不符补助金额(万元)

2025年补助资金(万元)

合计



279.9

195.9

93

21.4

81.5

1

大昌镇

巫山县铜师傅工艺品加工厂

向南山

61.7

43.2

18

0

25.2

2

大昌镇

巫山县巧卢陶艺制作中心

王远生

33.8

23.7

13

0

10.7

3

两坪乡

巫山县辉腾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程芝兵

38.5

26.9

13

7.5

6.4

4

官渡镇

重庆瑞兴塑料有限公司

尹术军

52.4

36.7

18

0

18.7

5

庙宇镇

巫山县弘浩玩具厂

向应伍

54.2

37.9

18

0

19.9

6

巫峡镇

重庆洗洋洋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陈涛

39.3

27.5

13

13.9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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