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农业农村委
巫 山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4年认定就业帮扶车间余下部分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相关帮扶车间:
根据巫山县乡村振兴局 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新认定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计划的通知》(巫山农委发〔2024〕110号)、《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就业培训、补助类)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巫山农发〔2024〕168号)及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对2024年度认定帮扶车间运行情况核查的通知》要求,经各帮扶车间自评,乡镇核查复评,县农业农村委综合评估,报县财政局审核同意,现将2024年认定就业帮扶车间余下部分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情况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本次共下达补助资金81.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巫山县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巫山财农〔2021〕155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就业帮扶车间稳定建立与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利益链接机制,充分吸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到车间就近就业,全面实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各就业帮扶车间主体要与所在乡镇、村签订三方产权协议,明确实施一次性建设补助的资产属于村集体所有,同时要按时向所在村缴纳补助资金的3%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凡是经评估补助的加工设备一律不得闲置,不得擅自外借,一经发现,镇村两级要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不按时整改到位的,可收回相关加工设备。
(二)强化帮扶车间运营管理。各乡镇要及时制定帮扶车间日常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常态化指导帮扶车间规范运营管理,确保帮扶车间充分吸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体稳岗就业。如确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停止经营的车间,要及时进行资产清算,将享受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的相关资产移交给所属村(居)委会。
(三)做实常规性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帮扶车间相关信息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到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匹配,确保信息录入及时、真实准确。各帮扶车间要按时将相关人员信息、车间信息上报给县人力社保局,服从镇村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巫山县2024年认定就业帮扶车间剩余一次性建设
补助资金计划表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巫山县2024年认定就业帮扶车间余下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计划表
|
序号 |
乡镇 |
企业名称 |
法人 |
2024年评估值(万元) |
2024年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按评估价值70%进行补助)(万元) |
2024年已补助资金(万元) |
闲置设备和不符补助金额(万元) |
2025年补助资金(万元) |
|
合计 |
279.9 |
195.9 |
93 |
21.4 |
81.5 | |||
|
1 |
大昌镇 |
巫山县铜师傅工艺品加工厂 |
向南山 |
61.7 |
43.2 |
18 |
0 |
25.2 |
|
2 |
大昌镇 |
巫山县巧卢陶艺制作中心 |
王远生 |
33.8 |
23.7 |
13 |
0 |
10.7 |
|
3 |
两坪乡 |
巫山县辉腾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
程芝兵 |
38.5 |
26.9 |
13 |
7.5 |
6.4 |
|
4 |
官渡镇 |
重庆瑞兴塑料有限公司 |
尹术军 |
52.4 |
36.7 |
18 |
0 |
18.7 |
|
5 |
庙宇镇 |
巫山县弘浩玩具厂 |
向应伍 |
54.2 |
37.9 |
18 |
0 |
19.9 |
|
6 |
巫峡镇 |
重庆洗洋洋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
陈涛 |
39.3 |
27.5 |
13 |
13.9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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