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巫山县2025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的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巫山县2025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提升项目,现将有关通知补充如下。
一、申报主体
近两年投资规模达100万元以上的县域内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加工原材料收购、用人用工、村集体经济占股分红等方面上起到了联农带农效益。且无企业失信、生态环保等不良记录。已享受或正在申报类似设备补助、补贴的企业不在本申报范围。
二、支持内容
对2025年1月1日以来,购买设备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补助,按照补助资金不高于加工设备总投资的50%,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企业提供购买设备的佐证资料,县农业农村委组织有关专家审核、结果公示通过后,拨付补助资金。
四、材料报送:
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对公账户开户行复印件;提供近一年内财务收支记录;联农带农名单(需注明利益联结方式);近两年投资规模达100万元以上的佐证资料;购买设备的发票、合同等财务资料、设备实物照片。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10月22日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同时提交电子档)。联系人:罗文龙;联系电话,023-57682626。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依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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