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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关于巫峡路103号(文化小区)7幢1单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公示

日期: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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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巫峡路103号(文化小区)71单元业主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0号)文件规定,巫山县净坛社区巫峡路103号(文化小区)71单元业主2025813日申请在其所在单元增设电梯,通过对申请资料审核及现场踏勘,初步判断具备增设电梯的条件,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单位: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2025917日至2025923日(共7天)

公示地点:巫山县巫峡路103号(文化小区)71单元;巫山县政府门户官网(http://www.cqws.gov.cn/zwxx_258/gsgg/)。

反馈方式:

若您对上述公示的材料存有异议,可与本单元申请人进行充分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请自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交至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三楼304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需尽快到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完善联合审查程序,并于项目开工前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手续,方可动工建设。

联系人:易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57682629

联系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66

注:1.本次公示不能作为开工建设依据。

2.后续若电梯选址存在变更,需重新流转回到公示流程。

附件:1.书面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增设电梯示意图

4.业主书面同意意见

5.增设电梯费用分担协议

6.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以及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7.房屋结构安全论证报告

8.消防技术标准说明

9.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现场踏勘意见表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20259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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