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撤回重庆市吉森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告知承诺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巫山建管〔2025〕25号
根据《关于试点推行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5〕38号)等文件规定,重庆市吉森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获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资质,现6个月有效期已到,该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资质,我委已依法撤回,按照文件要求,自撤销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不受理该企业新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资质申请(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三级换领二级资质取得1年有限期证书需重新核定换发5年期证书的除外),并请在3日内将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交回我委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宁江路22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区域;联系电话:023-57689537)。
特此公告。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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