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巫山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巫山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巫山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整建制县建设工作方案> <重庆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工作方案>等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19 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油菜生产和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53号)精神,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填写《巫山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申报表》的实施主体,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生产者。
二、补贴依据
补贴面积依据:农户按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地块的面积如实申报,包括租地种植、代耕种植、复耕撂荒地面积,同一块地只能申报一次。补贴的种植模式依据:应符合《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巫山农发〔2025〕56号)文件中明确的种植模式和相关要求。
三、补贴标准
每亩补贴标准根据资金和核定种植总面积来定,原则上不超过200元/亩。
四、补贴程序
(一)前期申报
由2025年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主体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各村村民委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种植经营主体填报《巫山县2025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申报表》(附件1)。
(二)审核验收
1. 验收流程:
(1)种植经营主体所在的村民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逐户入户到田对申报主体种植面积、种植情况核实,形成《巫山县2025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主体补贴清册》(附件2),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完善的《巫山县2025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主体补贴清册》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补贴的村进行实地核查,每个村抽取1-2个村民小组的5个普通农户进行实地核查,并填写《巫山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核查验收表》(附件3)。种植面积达50亩及以上的种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要全覆盖现场进行核查。汇总形成全乡镇《巫山县2025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主体补贴清册》,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3)县级抽查由县农业农村委农技中心统筹开展,对承担任务的14个乡镇进行抽检,每个乡镇随机选择5个实施主体进行抽查核实。
2. 验收资料:
(1)巫山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申报表
(2)巫山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主体补贴清册
(3)巫山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核查验收表
(4)验收现场照片1-2张
(5)补贴清册村、镇两级公示照片
各乡镇要提前做好镇级验收的准备,卡准时间节点完成镇级验收,及时完善验收资料,于9月15日前将验收资料纸质件及《巫山县2025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汇总表》(附件4)交至县农技中心(地址:高唐街道净坛一路84号农业大楼三楼,联系人:徐雪芹,电话023-57682278),原件由乡镇保留备查。
(三)兑付补贴
县农业农村委和财政部门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兑现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1. 承担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工作的落实负总责。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2. 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可通过媒体和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位,补贴金额核定到位,补贴申请表填写到位,补贴数额公布到位,有效调动农民参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积极性。
3.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强化档案管理。包括申报资料、公示资料、审核资料及补贴清册等。
附件:1.巫山县2025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申报表
2.巫山县2025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主体补贴清册
3.巫山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核查验收表
4.巫山县2025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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