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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关于2025年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类) 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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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关于2025年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类)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巫山农发〔2024167精神,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支持引进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在巫山开展试验试种及技术示范,巫山魔芋品种选育和品系培育,现将项目申报公示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为农业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全县蔬菜种植单位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主体须提供经营主体相关佐证材料。

2.同年度建设相同内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3.申报主体有实施项目的能力,种植基地建设,引种试验、标准化种植示范建设项目的申报主体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项目申报主体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资产负债表和银行征信证明。

5.项目若需采购相关设备,须提供设备询价合同或询价报告。

6.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接待费、会议费、外出考察等支出,不得用于建设或改造办公场所、购置交通工具和通讯器材等。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1.新品种蔬菜引种试验:建设内容为引进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在巫山相应地区开展引种品比试验(需进行小区设计),筛选适合巫山种植的高品质蔬菜品系品种,做好蔬菜品种更新迭代。申报要求集中连片,有一定种植基础,种植规模20亩以上可申报本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200-1500/亩,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总投入不高于10万元。

2.新品种蔬菜种植技术示范:选择适应本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优良蔬菜新品种,采用标准化种植技术示范,旨在为农民提供参考。要求集中连片,实行标准化生产管护,种植规模50亩以上可申报本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000/亩,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10万元。

三、资金使用方式

根据农业项目资金使用方案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其中:农业龙头企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申报项目总投资50%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申报项目总投资70%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申请报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申报项目总投资80%

四、建设期限

项目必须在202511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编制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报农委验收。无特殊原因未按项目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和资料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补助资金(若已拨付进度款,则需全额退还,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申报程序

1.申报。按照公开、评审、筛选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并编制投资预算,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与申报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文档1份,纸质件5份)一并报送。实施方案的编制内容详见附件重庆市农委实施方案模板。

2.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方案,由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对业主申报的项目,按照要求组织专家评审。

3.筛选:对评审合格的项目实施方案,县农委会同县财政局按照项目管理规定择优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8418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格式要求: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三)资料报送:巫山县农大楼特色产业发展201室(地址:高唐街道净坛一路84号)。逾期不受理,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徐琳,联系电话:023-58762626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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