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配合做好燃气入户安检工作的通告
(2025年第1号)
全县各燃气用户:
为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有效预防燃气安全事故,确保居民安全用气及社会公共安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的有关规定,我县将组织开展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及用气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入户安检范围
全县管道燃气用户、瓶装液化气用户。
二、入户安检方式和内容
燃气企业的安检人员会逐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和用气安全知识普及,检查内容涵盖燃气管道、阀门、报警设备、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燃气热水器以及用气环境等,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其他相关事宜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积极配合燃气入户安检工作。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请您配合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县燃气管理部门将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并通知燃气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停气措施。对于长期无人居住且未按期接受入户安全检查的住户,燃气企业将张贴“到访不遇”通知单,您可拨打通知单上的联系电话预约入户安检。
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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