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县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现公告巫山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全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总面积522.67平方公里,涉及191个矢量图斑,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7.69%。涉及平河乡、当阳乡、竹贤乡、官阳镇、两坪乡、官渡镇、巫峡镇、双龙镇、抱龙镇、大昌镇、建平乡、骡坪镇、大溪乡、红椿土家族乡、邓家土家族乡等23个乡镇街道。其中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为471.61平方公里,占划定面积90.23%。(详见附件1、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巫山县各乡镇(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巫山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巫山县水利局
2025年6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