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规定,经初步审核,下列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就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巫山县2025年5月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初审情况公示表(第1期)》
二、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巫山县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科。
受理地址:巫山县广东中路321号508室。
联系电话:023—57616083。
四、公示要求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书面向巫山县人力社保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允许恶意诬陷,捏造事实。反映人要签署真实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严格为反映人保密。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巫山县2025年5月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初审
情况公示表(第1期)
序号 |
姓名 |
出生时间 |
参工时间 |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
申请时间 |
病残津贴 支付时间 |
病残津贴 终止时间 |
职工身份 |
|
1 |
卢家双 |
1968年7月 |
1994年4月 |
26年8月 |
2025年4月 |
2025年5月 |
长期待遇 |
工人(非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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