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同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重庆市巫山县官渡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 规划基本情况
官渡河流域综合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官渡河流域,规划面积345km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分析官渡河流域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的任务,提出2035年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的总体目标。官渡河流域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的主要任务包括防洪、供水、灌溉、水力发电、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等。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二、规划组织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实施单位:巫山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3658204811
电子邮箱:360257669@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17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3-68725203
电子邮箱:245603096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预测分析等手段,对官渡河流域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环境质量现状、区域污染源等基本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等方面论证官渡河流域综合规划的环境可行性与合理性,提出对环境影响有效的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规模和方案的建议;(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组织实施单位、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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