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巫山龙江风电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s.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ssthjjspk@163.com ,传真:023--57659006。通讯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 361号巫山县生态环境局,邮编:4047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巫山龙江风电项目 |
重庆市巫山县两坪乡、骡坪镇、三溪乡 |
重庆巫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重庆一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0.7354h㎡,其中永久用地面积0.9622h㎡,临时性用地面积9.7732h㎡;该项目拟用6台单机容量5.0MW的WTG2风电机组,风机轮毂中心高度为115m,叶轮直径204m。装机容量30MW。另设1个备用机位(L01)。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新建35kV集电线路。租赁总装机容量15%、1小时的储能设备。 总投资19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万元。 |
(1)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依托租用房屋的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营地附近林木浇灌或农灌。生活污水不得排入临近的周边沟渠,不得与雨水混合后外排。运营期:升压站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6m³/d)后用于场区及周边绿化。(2)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时进行洒水降尘;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或加盖篷布;选用尾气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并加强维护;砂石料堆场设置围挡、防风抑尘网和防雨顶棚;混凝土生产系统搅拌机位于密闭楼内,粉尘重力沉降。料仓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高噪声设备的管理。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加强巡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区域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弃渣按水土保持方案运往规划的弃渣场进行堆存并做好相应水土保持措施,表土临时堆存做好相关水土流失防护; 施工生产区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至两坪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废弃包装箱(袋)收集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运营期:风机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HW08、900-214-08)、废变压器油(HW08、900-220-08)、变压器油滤渣(HW08、900-213-08)废铅酸蓄电池(HW31、900-052-31)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中的危险废物,废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贮存库内,废铅酸蓄电池由厂家回收。升压站危废贮存库面积约40平方米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建设和管理。同时需按GB15562.2 设置警示标志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本项目危废最长暂存周期不可超过1年,需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项目危废贮存库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至少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cm/s),或至少2 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两坪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5)环境风险影响保护措施:升压站主变下方设置集油坑,通过专用输油管道连接至事故油池,新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5m³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具备油水隔离功能;风电场内35kV箱变设置事故集油池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升压站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无毛刺出现;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在项目竣工后,应对厂界及其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进行监测,确保升压站围墙外的电磁环境均小于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7)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 应减少土方开挖量和临时占地量;通过采取有效的绿地恢复和道路护坡等措施;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表土单独堆放,临时堆放土方采用密目网遮盖,施工结束及时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应无未清理的弃渣;加强对风机平台和边坡绿化植被生长初期管护工作,确保其成活率,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和维护;对列入生态环境部公布入侵性外来物种名录的监控,对于进入占地范围内的外来入侵物种予以清除;风机叶片采用警示色,建立风电场日常鸟类巡护救护联动机制。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龙江风电 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4〕 472号)》;《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巫山龙江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24〕63号)》;《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两坪乡大风口至杉树坟园多功能农村路(安防)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巫山发改审〔2024〕265号)》;《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7202400002号)》;《重庆市能源局关于2023年全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能源电〔2023〕 52号)》。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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