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巫山官渡风电建设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s.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ssthjjspk@163.com ,传真:023--57659006。通讯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 361号巫山县生态环境局,邮编:4047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巫山官渡风电项目 |
重庆市巫山县官渡镇 |
巫山县明阳三海龙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重庆德与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2.1980h㎡,其中永久用地面积 1.2389h㎡, 临时用地面积 10.9591h㎡;该项目本次评价内容为风电场安装9台单机容量为5.0MW型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5MW。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1座及运维中心(含储能工程)、集电线路等附属设施。110kV 输变电工程路径未在本次审批范围内。该项目总投资2.7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55万元。 |
(1)水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和机械停放冲洗区四周、机修间内设置截排水沟,截水沟末端建设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出水回用于车辆冲洗,废油由专用容器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等废弃物。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禁止将施工废料和泥浆抛洒入坑塘。施工营地设旱厕收集生活 污水,并定期转运。运营期:升压站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站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排至站外排水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³)处理后由泵送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1 套(处理能力 1m³ /h)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进入清水池(设计容积为 15m³),回用于升压站绿化,不外排。(2)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现场设置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 1.8 米; 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管控体系,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 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现场的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运营期: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处理设备处理后,引至综合楼屋顶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高噪声设备的管理。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加强巡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区域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垃圾应分类回收,施工中产生的碎砖、 砼块、混凝土块,应及时收集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剩余部分运 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运送至 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运营期:风机箱变及升压站主变底部设置集油池,集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采取防渗措施,事故废油、含油废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升压站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单位,确保废旧蓄电池得到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约10㎡,将采用聚氨酯防水层及环氧砂浆面层进行防渗布设,其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防渗层总厚度不小于6mm,以满足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同时需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其2023年修改单设置警示标志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该项目危废最长暂存周期不可超过1年,需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设备大修时对变压器油进行过滤,产生的变压器油滤渣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900-213-08废矿物油再生净化过程中产生的过滤残渣,变压器油滤渣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不暂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5)环境风险影响保护措施:升压站主变下方设置集油池,并建设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 40m³;风电场内9台 35kV 箱变各配套事故油池 1 座,有效容积为 3.5m³,池底和池壁进行防腐防渗处理,用以收集箱变的事故排油。储能区的电池舱设置围堰,连接消防废水收集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容积 20 m³,池底和池壁进行防腐防渗处理。(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在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7)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中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量和临时占地量;通过采取有效的绿地恢复和道路护坡等措施;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表土单独堆放,临时堆放土方采用密目网遮盖,施工结束及时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加强对风机平台和道路边坡绿化植被生长初期管护工作,确保其成活率,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和维护;对于进入占地范围内的外来入侵物种予以清除;按要求在鸟类迁徙季节加强对风场区域的巡护。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官渡风电 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4〕330号)》;《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7202400003号)》;《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核查巫山官渡风电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巫山规资函〔2024〕21号)》;《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核查巫山官渡风电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巫山农函〔2024〕4号)》;《巫山县林业局关于核查巫山官渡风电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巫山林函〔2024〕14号)》;《巫山县水利局关于核查巫山官渡风电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巫山水利函〔2024〕6号)》;《巫山县人民武装部关于核查巫山官渡风电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巫山武函〔2024〕1号)》;《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核查巫山官渡风电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山文旅委函〔2024〕3号)》;《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官渡镇杨坝村农村道路(安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巫山水利许可〔2024〕25号)》;《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官渡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巫山水利许可〔2024〕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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