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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巫山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声明

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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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县属国有平台公司从资源型、政策型驱动向市场型、能力型驱动的现代新国企转型,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进程,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虎口夺食”的能力。经巫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重庆市巫山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李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巫山县鼎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企业,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企业按照市场法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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