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重庆市巫山县河道防洪疏浚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巫山县抱龙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cqws.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ssthjjspk@163.com ,传真:023--57659006。通讯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 361号巫山县生态环境局,邮编:4047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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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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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河道防洪疏浚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巫山县抱龙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
重庆巫山抱龙镇洛阳村、紫鹅村、庙梁村、云雾村、抱龙村等 |
重庆市巫山水务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泓泰和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起于抱龙镇与湖北建始县交界处,止于十二洞,涉及流域为抱龙河流域。总治理长度约 12km,其中维持现状段长约 3Km(重庆江南县级自然保护 区缓冲区段维持现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内含堤防工程、疏浚工程、亲水梯步、穿(跨)堤建 筑物工程、拦沙坎工程、导流墙工程、智慧水利系统等),景观工程(内含含景观节点 3 个,亲水平台 2 个),累计疏浚工程量共计约 82.18 万 m³。 该工程总投资为 13022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
(1)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防尘洒 水,不外排;淤泥干化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由密闭罐车清运至抱龙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依托周边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肥。(2)地下水防治措施:隔油沉淀池、柴油发电机储油桶配备防渗沉淀池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3)废气防治措施:封闭施工,湿式作业;出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进出车辆保洁清洗,材料运输车辆加装篷布遮盖;露天堆放的物料覆盖塑料布等。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清淤及淤泥脱水时段避开高温、 大风横风时段。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保养。运输车辆尽量保持匀速行驶,车速控制在20km/h以内并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标志和禁鸣标志。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控制施工噪声。(5)固废防治措施:该项目弃渣主要为疏浚砂石含泥量低、硬度满足建筑要求,可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由运输车辆运至巫山周边乡镇出售,短期无法销售的运至永致砂场中转场暂存。清淤淤泥在污泥干化场干化处理后用作种植用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疏浚河道内生活垃圾使用密闭罐车运至巫山江南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6)生态环境防治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施工期间建设的临时建构筑物,应尽早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等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堆渣产生的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行为和临时占地在工程红线范围内,严禁将砂土方和施工废弃物随意堆放、丢弃。应加强宣传,设置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工程施工行为的监控和管理,禁止电鱼捕鱼,捕捞水生动植物。禁止排污与倾倒废物。 |
《巫山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抱龙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巫山发改审【2022】200号)》;《重庆市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11-500237-04-01-399380》;《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抱龙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巫山水利许可【2022】15号)》;《巫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重庆市巫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清淤性采砂活动产生的砂石资源处置有关事项的批复(巫山国资【2022】115号)》。 |
该项目采取了网上公示、现场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建议和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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