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林业局
关于重庆市巫山县大昌湖国家重要湿地拟认定为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关于拟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公示的函》(林湿函〔2023〕29号)要求,重庆市巫山县大昌湖国家重要湿地已通过材料审查、现地核实、专家论证、部门意见征求,并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务会审议同意,拟认定为国家重要湿地。重庆市巫山县大昌湖国家重要湿地分布范围:东至大昌镇姜家湾,西至七里桥,南至大昌镇泰昌大桥,北至关门崖大桥北750 米;坐标:东经109°46' 21"-109°51' 08",北纬31°15' 02"-31°18' 26" ;湿地面积844.79公顷;保护方式为国家湿地公园;主要保护对象为三峡库区典型的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和大鲵、胭脂鱼、鸳鸯、金雕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 月25日至11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巫山县林业局(电话:023-57685970,邮箱:281385921@qq.com)。
巫山县林业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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