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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评选认定2022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的通知

日期: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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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评选认定2022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的通知

巫山农发〔202313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9号)及《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方案》(渝委农办〔202122号)精神及《巫山县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我委将在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经营管理型中评选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8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一)家庭农场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户主、农家乐业主等,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5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被带动农户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户平均收入水平,下同)。

(二)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经营管理人才和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负责人等,其所在的合作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入社成员10户以上或带动服务农户50户以上。

(三)农业企业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产品电商服务企业、乡村休闲旅游服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骨干经营管理人才等,其所在农业企业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100户。

(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村级、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其所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净收益不低于30万元,每年按章程向股东分配红利。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领办人、农业科技服务人才、农产品电商经纪人等,连续2年年均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或代耕代种面积不低于100亩;农业科技服务农户50户以上,被带动农户所从事该项农业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万元;农产品电商经纪人连续2年年均带货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

二、严格评选认定

农村致富带头人的认定对象必须从培养对象库(参加过2022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型、经营管理型)中遴选产生。原则上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只认定一名农村致富带头人。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取消认定资格。申报材料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初审、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将以正式公文报重庆市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备案。

    三、扶持政策

对认定为农村致富带头人的,给予本人一定的一次性奖补(不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对农村致富带头人创办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政策给予扶持。县涉农相关主管部门在项目资金上优先支持农村致富带头人创办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四、时间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时间较紧,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及时与相关培训机构联系,在210将初评认定对象申报表报县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联系电话:1520236629013594777775。各乡镇对接培训机构如下:

大昌片区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13452648080

福田片区:巫山县英才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电话13983539191

  巫山县新星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电话15320789300

双龙片区:巫山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电话13983547176

官渡片区:巫山县富民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电话15223508881

曲尺片区:巫山县新星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电话13983539191



: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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