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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延长高风险区管控时间的通告

日期: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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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延长高风险区管控时间的通告


2022年11月28日0时划定聚鹤街325-343号(单号)、300-332号(双号)、345-353号(单号)、334-348号(双号)门市及所在楼栋,257-267号(单号)门市为高风险区,11月30日该区域内新增1例阳性感染者。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县级专家综合研判,将该高风险区管控时间延长,执行时间自2022年11月30日3时起,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1个)

龙门街道聚鹤街325-343号(单号)门市及所在楼栋。

二、管控措施

(一)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二)实施高风险区封控管理后,区域内所有人员按第1、2、3、5天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期间出现阳性感染者后按上述频次重新进行核酸检测。如果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如果封控期间发现了新增感染者,则须自发现新增感染者之日起重新计算连续5天的时间。

(三)区域外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控情况下,无接触方式配送生活物资等保障工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服务。  

(四)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五)以上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三、低风险区

龙门街道除高风险区域以外其他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四、未尽事宜

以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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