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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依法销毁涉渔“三无”船舶 守护长江渔业生态

日期: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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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日,巫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重庆巫山海事处、长航公安、曲尺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曲尺乡一艘涉渔“三无”船舶依法实施销毁处置。此次执法行动形成了有力震慑,充分彰显我县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长江 “十年禁渔” 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成果。

销毁涉渔“三无”船舶现场。

处置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系列文书并完成现场签订,在执法人员、属地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拆解工人对涉事船舶开展切割拆解作业,村民协助将切割后的船体构件装车,转运至废品厂处置,实现彻底销毁,杜绝船舶回流复用隐患。

工作人员现场销毁“三无”船舶。

据了解,涉渔“三无船舶”即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渔业船舶。该类船舶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水上作业风险高,极易被用于非法捕捞,严重破坏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近年来,巫山县持续强化禁捕水域管控能力。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护渔队伍,建成渔政AI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县天然水域智能化全覆盖监管,禁钓期间实行24小时定时、不定时水上巡航检查。支队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禁渔宣传和专项联合执法,联动奉节、湖北巴东、巫溪等毗邻区县开展交界水域协同执法。

今年17月,全县共清理陈旧网具62副、违法渔具地插16个,收缴无人认领鱼竿53根,现场放生渔获物13条,劝离轻微违规垂钓人员300余人,指导乡镇立案查处违规垂钓案件14起,累计办理违规垂钓、非法捕捞类案件22起,其中移交长航公安7起,多措并举推动长江渔业资源修复,守护水域生态,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相关人员签订行政处罚书。

针对本次销毁行动以及后续管控重点,巫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魏琳晋表示:“这次依法销毁这艘涉渔‘三无’船只,就是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三无船不仅破坏长江生态,水上作业也有很大安全风险。下一步我们会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也欢迎群众举报涉渔违法线索。”

下一步,巫山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联合多部门常态化开展高频次巡查执法,不断巩固扩大整治成效。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非涉渔船舶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凝聚治理共识,构建各类 “三无” 船舶共治共管工作合力,坚持常态长效、久久为功,全力守护流域生态环境和渔业生产秩序。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及重庆市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相关决定:长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严禁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违者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及涉案渔船渔具,并处以相应罚款;电、毒、炸鱼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从重处罚。涉渔 “三无” 船舶禁止在禁捕区域航行、停泊,一经查获,依法予以没收、拆解处置。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渔法律法规,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线索,共同守护长江一江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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