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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3-00024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巫山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有 效 性 ]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巫山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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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开征求《巫山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44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2114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巫山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由于《实施办法》应当自71日起施行,时间紧急,征求意见期限为7天,截止时间为2021628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332127038@qq.com;邓老师,联系电话:(023)57692115。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巫山县土地征收中心(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21号)307室(收);联系电话:(023)57692115,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巫山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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