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巫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的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该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网络平台(建设单位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报纸、张贴公告等方式,明确了公众参与开展工作流程及责任主体。
二、主要开展内容
巫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众参与工作主要由巫山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和发放问卷调查表、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收集项目所在地周边群众对项目建设,特别是对项目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于2022年5月26日(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起在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向公众发布第一次信息公示,介绍了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和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事项以及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5月26日起10个工作日以上。
2022年8月31日,建设单位通过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络公告的形式向公众发布征求意见稿公示,在公示网页同时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版下载链接和公众参与调查表电子版的下载链接,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5日,满足10个工作日要求。同时在项目周边主要村社张贴公告,分别于2022年9月5日和2022年9月7日两次在巫山报上刊登相关公示信息。
考虑该项目属于公众关注度较高类项目,为提高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直观认识,消除项目周边公众可能存在的担忧,建设单位按办法要求开展深度公参,于2022年8月30日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召开巫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公众参与座谈会,会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了座谈会会议纪要。
总体来看,巫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众参与开展程序、开展时间及工作内容都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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