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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1-00914
[ 主题分类 ]
经济运行;金融;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办发〔2021〕91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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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府办发〔202191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新型消费释放

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加快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4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若干措施


一、加强消费新模式创新应用

1丰富文创产品供给带动消费。加大传统手工艺类非遗项目的生产性,加快巫山烤鱼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巫山烤鱼美食街区建设。推进巫音、邓家背二哥号子、大昌雪枣传统制作技艺、踩堂戏、三峡皮影、抬工号子等传统戏曲、传统技艺、传统音乐与旅游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委、相关乡镇(街道)。

2.促进线上娱乐消费。加速发展网络视听,依托音频、短视频、直播和影视类载体,推进新兴技术成果服务应用于内容生产。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融媒体中心。

3.提升旅游智慧服务水平。构建景区门禁智能系统、旅游码头智能设备,开发“一部手机游巫山”,利用信息新技术做好景区停车、客流疏导、线路规划、导游讲解等服务,提升便捷度和舒适度。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旅发集团。

4.扩大线上体育消费。开发沿江、沿山体育休闲运动线路和体育旅游项目,推广登山、攀岩等山地运动,发展游泳、漂流等水上运动,培育野营露宿、拓展训练等林地运动,建成全市户外运动首选目的地。整合体育用品、赛事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康体等各类体育资源,创新生产营销模式,推动线上线下共同经营。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旅发集团、相关乡镇(街道)。

5.释放线上教育消费潜力。落实好上级关于财政教育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建设全县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我县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持续使用钉钉、企业微信等线上教育教学平台,鼓励全县中小学名校名师依托短视频、直播和录播等授课方式,拓宽广大农村地区中小学生教育消费领域。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消费”家教模式,强化家校共育,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家长、学生利用全国知名网校资源,培育网上学习习惯和线上教育消费习惯。

责任单位:县教委。

6.抓好品牌展会促进消费。加快打造巫山会议展览场馆,加强国际重要会展组织沟通联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展会落户巫山。对于引进的优质展会,我县在政策、服务和资金等方面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支持举办巫山脆李、巫山恋橙等系列特色农产品交易活动,支持举办特色旅游商品、文创产品等各类展会。支持会展场馆打造“智能智慧场馆”,加快我县区域交通、物流、餐饮、住宿、娱乐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相关乡镇(街道)。

7.扩大“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和鼓励我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创建申报“互联网+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重庆市“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将“互联网复诊费”项目以及远程会诊项目、远程监测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委。

8.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支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借助渝新欧新通道,建设渝东农产品出口展示中心。严格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和相关监管政策,鼓励跨境电商平台线上实现境内外商品同款同价。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

9.支持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支持国内外零售企业在县内设全球首店、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重庆首店。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在巫山设立法人机构,开设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对新开的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零售品牌首店,择优给予奖励。对引进的商业场所业主或实际经营单位综合考虑引进品牌首店层级、数量、运营情况及经济影响等情况,择优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高唐街道、龙门街道。

二、推进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10.推进传统零售餐饮业创新升级。对本地实体零售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连锁化发展项目,择优给予资金奖励。鼓励本地实体零售企业应用“社交电商”“直播带货”、小程序等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支持以“中国烤鱼美食之乡”为载体,重点以“巫山烤鱼”为主题打造康养标志菜品品牌,通过线上线下全覆盖提升食养美名,通过打造市级美食街,全方位宣传推广巫山十大名菜,形成“巫山味道”的美食品牌集聚发展地,推动特色餐饮集聚化发展。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餐饮宾馆商会、饮食文化研究会、巫山烤鱼协会。

11.继续开展汽车更新换代消费。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支持金融机构推广运用数字交通物联网等大数据平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汽车保养、保险、维修、美容、二手车交易等消费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巫山支行。

12.推动家电产品优化升级。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免费或优惠的售后使用管理服务。对本地农村居民购买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智能手机、电饭煲、热水器、智能手表、服务机器人等10类家电下乡产品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财政局。

13.鼓励发展绿色消费。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活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计划。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绿色商场(超市)示范创建,鼓励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对通过年度绿色商场(超市)评选的商场(超市)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各乡镇(街道)。

三、促进消费新场景赋能提质

14.提档升级高品质商圈。巫山县城市商业中心以打造城市商圈,升级城市商业档次及水平进行布局,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技术为基础,涵盖“智能商务”“智慧营销”“智慧环境”“智慧生活”“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的智慧化功能,重点打造高唐尚熙台智慧商圈、江东新城红叶智慧商圈、早阳新城智慧商圈,以及FM广场智慧商圈和克拉大都会智慧商圈,把巫山全面建成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县,打造成为渝东北具有文化特色、业态丰富、商旅联动发展的智慧化渝东鄂西陕南消费服务走廊,形成以核心商圈驱动引领的现代商业中心区布局体系。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城新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高唐街道、龙门街道。

15.推动夜间经济集聚发展。加大力度培育餐饮聚集区和夜市特色街。加大高唐市级特色夜市街的提档升级,加大FM广场市级夜间经济示范区创建。充分发挥巫山县旅游资源优势,形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的休闲餐饮发展格局,以美食拉动夜间经济。重点在江东新城片区、高唐建筑、高唐景观、镇水塔、长江大桥两侧山脊线、宁江渡生态景观带进行夜景灯饰提升,并结合龙门峡崖壁投影秀、水岸游船改造及巫山特色演艺,综合打造巫山县两江四岸及龙门峡水岸线大型演艺情境夜游。项目围绕着小三峡的自然生态、在地文化、建设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打造高颜值、高科技、高识别、高留量的“三峡之光”,使之成为长江流域的夜间旅游目的地。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

16.培育文旅新兴消费场景。深入挖掘特色文化,重点研发三峡奇石、砖雕、姓氏书签、红叶明信片、百寿漆屏、清百寿碑拓片等文旅产品,在景区开展旅游演艺、特色节会。突出功能定位,加快形成“一心三带多点”旅游住宿业发展空间布局。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公司,打造品牌酒店集群,把巫山建设成区域性旅游住宿业聚集中心。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城新区管委会、县商务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17.加快充电桩(站)建设布局。在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旅游景区、高速服务区、高铁站、重要乡镇等周边及地下空间,逐步完善电源配置和布局,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为快充桩布局合适容量的配电设备。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18.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基站建设和应用示范,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和主要应用场景。通过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强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等进一步降低5G基站运行电费成本。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在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多场景应用。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19.支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线下延伸拓展,加快传统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支持建设酒水饮料、纺织服装、家居照明、家装建材等消费体验馆。支持建设消费品工业大数据服务平台,推动数据服务产品发展,对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按照政策给予补助或奖励。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

20.支持发展智能化终端配送。利用邮政、交运、社会快递企业的乡镇物流站点,整合闲置运力,提高配送效率,以固定配送和按需配送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打造本土开放式共同配送体系,实行配送到家和配送到店。加强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引导现有快递物流企业站点互联互通,构建高效协同、城乡全覆盖的城乡一体化公共配送网络。完善信息平台汇集配送需求和运力资源的信息服务功能,拓展车辆调度、路径优化、车辆监管、运力调控等管理服务功能,促进县、乡、村配送上下游企业和公共信息平台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提高物流运行效率。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四、塑造安全友好的消费环境

21.加大市场宣传营销力度。对全县重大节庆会展活动、知名品牌,县属全媒体平台加大免费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开展城市营销。支持利用公交站牌等进行宣传。鼓励重大节庆会展活动周边餐饮、酒店联合开展打折、送门票等优惠活动。对重点消费品品牌生产企业利用媒体渠道开展品牌集中宣传的费用,给予适当奖励或补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文化旅游委、县交通局。

22.扩大节假日消费。开发县城文化旅游“一日游”产品,支持城市公园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在不影响游人游憩条件下,利用现有场地适当增加经营点位。分时段制定出台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优惠政策,引导广大群众采取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等方式健康安全出游。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23.支持开展各类工会活动。鼓励基层工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到县内乡村开展文体活动,优先购买县内农副产品,用于工会会员节日慰问。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文化旅游委、各乡镇(街道)。

24.优化消费金融服务。推动建立多层次的新型消费领域企业对接融资渠道,拓宽线上线下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并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创新抵质押模式,丰富消费信贷产品体系,推广“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旅游行业相关责任保险产品,强化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巫山支行、县金融服务中心。

25.深化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对新型消费业态预留容错试错空间,实施“观察期”管理和“触发式”监管,推行非现场监管,实行柔性执法,提升信用监管容忍度。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推广“山城有信”重庆信用码应用,推动市场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加强消费维权,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落实豁免登记制度,鼓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指定场所和时间,允许经营者无须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销售,以及个人依托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街道)。

26.简化证照办理。进一步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环境,推行“一照多址”,企业在住所外设立多个生产经营场所、属同一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管辖区域的,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电商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对符合相应条件的餐饮服务直营连锁门店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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