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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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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巫山县城镇天然气事故应对处置运行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管道天然气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巫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巫山县行政区域内城镇天然气在输配、储存、经营、使用过程中,因人为因素、自然因素、设备设施故障等引发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本预案中所指城镇天然气为城市门站以内且供气压力4.0Mpa以下的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等其他燃气在储存、充装、输配、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措施、预案管理、附则8个部分。

(一)总则。包含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等内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应急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主要成员单位职责等内容。发生一般和较大事故的,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现场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事故先期处置工作,在市级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配合市级指挥机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包括预防、监测与风险分析、预警等内容。天然气经营企业将发现的可能造成城镇天然气事故的风险报告县天然气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气象、水利、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开展监测工作,及时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城镇天然气事故的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信息通报县天然气管理部门。县天然气管理部门接收到信息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研判,根据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对应预计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城镇天然气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后,县天然气管理部门以及县级有关部门、受影响的乡镇(街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应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包括信息报告、分级响应、先期处置、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响应调整、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内容。一级、二级响应启动后,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县相关力量和资源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待市应急指挥机构设立后,现场指挥部服从其统一领导指挥,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三级、四级响应启动后,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县相关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组建工作组并明确人员,组织会商研判,进行事态评估,研究确定事故应对处置方案。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内容。事发地乡镇(街道)制定善后处置措施,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善后处置工作。一般事故由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应向县政府提交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六)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保障、物资和装备保障、通信和交通运输保障、技术保障、财力保障等内容。明确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力量,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是事故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和补充力量;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储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建立管理台账,方便进行调用和管理。

(七)预案管理。包括预案体系、预案衔接、预案备案、应急演练、修订评估、宣传培训等内容。各乡镇(街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编制的相应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县天然气管理部门应至少每年组织1次本行政区域城镇天然气事故综合应急演练,不定期开展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演练,天然气经营企业应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演练。县天然气管理部门原则上应每3年组织开展1次预案评估,提出预案修订意见,参照市级预案,根据编修工作规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八)附则。包括责任与奖惩、预案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四、政策问答

(一)城镇天然气事故发生后,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如何运行?

答:应急状态下,县指挥部根据城镇天然气事故现场处置需要设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城镇天然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担任或指定。发生一般和较大事故的,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现场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事故先期处置工作,在市级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配合市级指挥机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秩序维护组、舆论引导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工作组。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二)城镇天然气事故发生后,如何开展应急响应?

答:初判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城镇天然气事故,县天然气管理部门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县指挥部指挥长任现场指挥长,组织各应急工作组、事发城镇天然气企业及管道权属单位救援队伍等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请求支援并接受统一领导、指挥。市委、市政府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后,县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我县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待市级现场指挥机构进驻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市级现场指挥机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初判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一般城镇天然气事故,由县天然气管理部门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启动三级、四级应急响应,县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三)城镇天然气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乡镇(街道)应采取哪些行动开展先期处置?

答:事故发生后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抢救遇险人员,视情况采取切断气源、疏散并设立警戒区、控制火源、检测探测、放空泄压、封锁危险场所等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事发地乡镇(街道)应第一时间调动应急队伍,组织人员转移疏散,实施现场事故救援。

五、解读机构

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023-5768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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