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支持对象为巫山县辖区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
二、申报条件
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三、申报内容及标准
(一)申报内容
2025年计划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家庭农场6个。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粮油等生产,重点支持粮油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加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行动;支持其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提升发展质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购买服务、参加培训等形式提高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销售等能力。
(二)申报标准
支持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9(市级是6-10万元/个)万元/个,家庭农场5万元/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实施的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采取直接补助的支持方式。申报项目内容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中央补贴政策重复支持。
四、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
2、建设地点:巫山县
3、项目财政补助资金:2025年计划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加上去年20.5万剩余资金,9万元/个,可以支持5个,剩3.5万元)、家庭农场3个(加上去年18.8万剩余资金可以支持6个,剩3.8万元)。
五、资金拨付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采取直接补助的支持方式。
六、申报材料
一是《2025年巫山县农业项目申报汇总表》。汇总后需镇街盖章(附件2)。
二是《2025年 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三是《2025年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
四是《土地租用面积及租金、农民工资和分红情况核实表》(附件5),应附租地(流转)合同、农户花名册一起盖章。
五是经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六是同时报送以下相关佐证资料原件报各乡镇(街道)现场审核:2024年财务报表(家庭农场提供财务记录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凡涉及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等附属设施用地的,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设施用地审批文件。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占用耕地,严禁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建设畜禽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七、申报要求
1.报送时间。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17:00前。
2.报送方式。电子档通过电子公文报送,纸质件(一式三份),附件单面打印。联系人:陈悦汐,联系电话:023-57680853,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净坛一路84号(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406室)。
3.装订要求。为便于按行(产)业分类和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将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采取胶印等封装。
装订顺序:正式公文,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承诺书,土地租用面积及租金、农民工资和分红情况核实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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