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巫山县立体绿化住宅试点工作细则》政策解读

日期:2024-01-05

字号:
分享:
打印: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多样化高质量住宅产品,县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5月印发施行了《巫山县立体绿化住宅试点工作细则》(巫山府办发〔2023〕20号)文件,8月23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修订<中心城区立体绿化住宅试点工作细则>的通知》(渝规资〔2023〕416号)文件,根据该文件内容结合巫山县实际按程序修订《巫山县立体绿化住宅试点工作细则》。制定“立体绿化住宅”试点工作细则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振市场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试点优势,科学把握市场需求,及时优化政策措施,对试点工作成效和问题进行了评估,结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工作细则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迭代升级。一是明确了符合要求的立体绿化平台,可不计算容积率、不计入该套住宅产权面积、不补缴土地出让金;二是取消了多户共享立体绿化平台,将立体绿化平台集中在户内专有部分,提高业主获得感,避免邻里矛盾和违法搭建隐患;三是调整了立体绿化平台的开敞面要求,从周长的50%调整为40%,并细化了相关要求;四是取消了精装修交付要求,由开发企业结合项目定位自行决定,或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功能提出要求;五是进一步强化了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对试点项目应严格把关,确保社会稳定,并符合相关风貌管理要求。

三、名词解释

(一)立体绿化住宅:指结合重庆立体山水城市格局,通过屋顶绿化和设置绿化平台等方式,形成层叠错落的立体绿化空间形态,材料和建造方式符合绿色建筑理念,且享有开敞式户属庭院、能够有效提升居住品质的多高层住宅。

(二)多户:指共享开敞绿化平台服务于该层的户数≥3。

(二)容积率:指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三)投影面积:指水平平行光线照射到物体后,该物体在垂直平面上的影子所占的面积。

(四)建筑间距:指相邻建筑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幕墙)最近点之间的水平距离。

(五)建筑密度:指一定地块内,地上建筑的水平投影总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