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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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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便社会各界知晓政策内容,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政策推行,现就《巫山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意见》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和《重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等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意见》总体目标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为核心,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创造力的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完善法治保障,推动改革再深入、创新再提速,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优化巫山县营商环境。

三、《意见》主要内容

(一)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1.深化准入准营一体化改革。推进“企业开办准营一件事”“证照并联注销一件事”改革;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一网通办”和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企业办事“一照通办”;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2.拓宽社会投资领域和范围。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设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投诉举报受理反馈专线;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建设。

3.降低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引导以企业信用替代各类保证金;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

4.持续规范招标投标。提升招标投标智能化水平;全力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适时启动不见面开标工作。

(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市场包容审慎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规范涉企案件办理。慎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3.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和保护政策;开展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作;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铁拳”“蓝天”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4.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三)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通办改革。持续推进高频事项异地办理和“跨省通办”;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综办”协同融合;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办理服务模式。

2.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承诺制”;开展竣工联合验收;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

3.优化不动产登记。践行“四减三化”举措;现存量房屋登记、交易和税费“一窗办理、即办即取”;探索推动“不动产+电力”同步过户;提供上门服务。

4.提升办税服务水平。创建巫山特色纳税缴费服务品牌;实现办税业务自动提醒;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规范纳税信用评价管理。

5.提高水电气等便利化程度。获得用水办理环节由7个压减为2个,一般项目获得用水办理时限为4-7天;城镇工商业用户、城镇新建居民小区用户用气报装环节压减为2个,办理总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居民用户通气办理环节压减为1个,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小微企业接电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低压居民客户2-3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至2个环节,高压办电环节压减至4个。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商环境

1.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坚决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和腐败问题;规范政商交往;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

2.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化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坚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接待日制度,持续开展“千名干部进万家企业”、“大走访、大谈心”等活动。

3.拓宽服务企业渠道。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专区”;设立惠企政策综合服务窗口;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四、解读机关

本政策解读由县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5768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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