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关怀版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关于《巫山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7-01

字号:
分享:
打印:

2012年5月21日,巫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巫山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落实《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防灾减灾救灾面临的挑战。由于我县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立体气候明显,雨水充沛,风雹、洪涝、雷电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危害程度大、影响范围广,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出台实施《办法》,着力提升我县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二、《办法》出台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1.在县气象局设立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现已更名为巫山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强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建设规划、防灾应急准备、灾害隐患排查督促检查和防灾应急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

3.强化数据汇交共享、风险协同研判、预警信息发布、响应应急处置、灾情收集报送。

4.强化应急演练、预警信息传播、人员培训、值班值守和经费保障。

四、《办法》适用的对象和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开展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时,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解读机关

本政策解读由巫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5768368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