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七次会议第095号提案的
复函
周燕琼、李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公共停车区域内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电桩设施的提案》(第095号)收悉。经与县消防救援局、县经济信息委、城发集团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消防审验备案管理
严格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配套充换电基础设施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工作,从源头压实消防安全建设标准。
二、规范小区充电区域规划与物业运维管理
督促物业企业遵循“分区管理、就近介入”原则,合理划分固定充电车位与共享充电区域,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物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普及充电设施运维基础知识;推动物业设立24小时应急联络专线、组建充电设施专项管理队伍。同步协调物业配合开展现场勘查、电力管线安装等相关工作,对拒不履职配合的物业企业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三、压实充电区域日常安全管控
督导物业强化充电场地常态化安全管控,严禁充电区堆放杂物垃圾,保障消防通道全天候畅通;配齐配强消防安全设施,规范配置灭火器、加装独立烟感报警装置,推动各项安全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四、深化安全宣传与应急处置建设
持续开展充电安全科普宣传,引导物业依托业主微信群、小区公示栏等载体,普及安全充电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居民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物业完善充电桩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前置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五、统筹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配套建设
强化公共停车场日常安全运营监管,结合城市发展及群众出行需求,科学布局便民充电桩,持续完善城市充电配套体系,保障市民便捷、安全出行。
此复函已经李刚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18996688376
联 系 人:杨建川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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