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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七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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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七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

复函

董泽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行道占用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出行畅通的提案》(第068号)收悉。经与县委宣传部、县政协、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高唐街道、龙门街道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网络平台宣传《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规,曝光违规案例,引导群众、商户守法自律,树立“人行道公共空间,人人有责维护”的共识。

二是优化规划增容:针对周边居民及市场需求,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对宽度达标人行道增设临时售卖区,疏堵结合解决无序乱摆影响市容的问题。

三是推进联合执法:城管、交警、市场监管多部门联合执法,对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执法与专项整治;在乱象高发区设置举报牌,公开违规车辆信息,发动群众监督。

此复函已经李刚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

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15202321955

联 系 人:张世春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6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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