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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七次会议第03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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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七次会议第035号提案的

复函

刘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龙门街道楼盘密集、配套缺失,需加快市政公园建设的提案》(第035号)已收悉。经与县城新区管委会、龙门街道、城发集团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划分,我委主要承担市政公园建成移交后的园林绿化日常养护、行业规范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县城新区龙门街道片区市政公园的整体规划、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由县新城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

围绕群众就近休闲健身、提升游园体验的民生需求,我委大力推进城市小微空间精细化改造。目前,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江新区健身微空间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投用,项目有效盘活城市闲置边角空间,补齐片区健身休闲配套短板,完善社区便民公共服务功能,显著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下一步,我委将立足自身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同各协办单位,全力做好公园建设全过程技术指导、项目建成后运维管护、文旅特色元素融入等各项配合工作,持续强化片区绿地管控、助力优化公园空间布局、推动公园项目加快落地见效,着力破解该片区配套缺失短板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此复函已经李刚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17782225168

联 系 人:陈冬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6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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