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政协巫山县委员会第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34号提案的复函
刘兴明委员:
您提出的《用好农村闲置土地促进农户增收的建议》(第134号)收悉。经与县经济信息委、县税务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工作,市级、县级领导多次强调土地利用和保护工作。县农业农村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技站、植保植检站、生环站等相关科站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指导小组,扎实推进全县农村闲置土地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农村闲置土地复耕复种指导服务
成立由县农技站、县植保站、县生环站、县农经站有关专家组成的县级技术指导组,下沉乡镇甚至村社开展实地的技术培训和指导。一是指导各乡镇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采取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复耕复种工作。二是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以及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开展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三是对耕作条件较好的农村闲置土地,采取农户自行复耕复种、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新型经营主体代耕代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等多种方式及时开展复耕复种,优先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生产。
二、强化农村闲置土地政策扶持
积极统筹中央农田建设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用于粮食安全生产建设。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同时对土地闲置的农户由乡镇书面发放复耕复种提醒书。我们将利用撂荒耕地种粮的地方支持政策,重点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撂荒耕地种粮的给予补助。
此复函已经易前聪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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