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复函
李尽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安排我县环卫车作业时间的建议(提案)》(第9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整环卫车作业时间,错开上下班和上下学人流高峰,避免造成严重堵车和道路安全隐患的建议:我单位对城区道路进行了现场调研,由于老城区建筑面积约(295平方米),人口居多约(15万人),道路规划不能满足现有车辆,造成车辆拥堵,道路狭窄结合城区目前状况,结合城区清运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清运作业时间安排规定,收运时间:工业路、祥云路,早班3:30-6:30时、中班(周一到周五9:00-13:00时、周末或节假日7:30-11:30时),晚班13:30-17:30时,夜班(周一到周五19:00-22:30时、周末或节假日18:00-22:00时),平湖路,早班3:30-7:00时,中班7:00-11:00时,晚班13:30-17:30时,夜班18:00-22:00时,广东路等主干道严格控制上下班和学生上下学时间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错峰收运作业。
二是关于洒水车作业时间时合理控制水压,减少洒水车溅到行人或车辆情况的建议:本单位对重要路段拟定每日洒水2-3次,每日冲洗1次,洒水降尘过程中,严格规定作业人员根据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实际情况控制车速,降低水压,减少对人流量和车辆出行造成影响,如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建议中的类似情况,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会对作业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作业人员自身素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刘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日日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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