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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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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复函

周燕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垃圾定时投放的建议》(第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您提出的关于将这些路段的原有垃圾集中点全部撤除,原投放点也不再使用。而是用垃圾统一收集车辆定时收集垃圾的形式运出垃圾,这样可以让垃圾存放时间最短、在阳光下暴露时间最短、在城市中周转时间最短,最终达到减少垃圾污染的目的。就投放时间可以进行科学合理设置,并向市民进行宣传。比如设置早上8点至8点半,晚上7点至7点半时间段内统一投放到垃圾点统一收集车辆。就垃圾回收而言,建议在每条主路都安排一个设置了分类的垃圾统一收集车辆以便于市民投放时就进行粗分类,已减少后期车辆的负担,对资源进行有效回收利用的建议:我单位正在解决关于广东路撤桶留下的后续问题,如达到预期效果,会对其它路段逐一采取同样方式。就目前而言,如其它路段都将原有的垃圾集中点全部撤除将会引起所有居民的抵触心理,难以开展工作,后续将面临居民不按时投放垃圾将垃圾投放在人行道上,居民需要适应期,不然会引来不少群体投诉。根据您提出的收运时间,由于居民工作和生活时间与收运时间相矛盾,导致无法准时投放垃圾。我单位现将大力强化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的宣传,提升全民知晓率。

二是关于加强垃圾分类定时投放的制度建立。对不能正确投放垃圾的给予行政处罚等制度的建立。希望居民能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做好垃圾投放的建议:目前,城区的垃圾分类还不够完善,大部分垃圾都被居民混合处理,居民环保意识还不够强,不太愿意为垃圾分类投入时间和精力。针对这个问题,我单位将加大宣传力度,传达居民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并提供分类指南,同时,建立垃圾分类管理机构,亲自指导居民垃圾分类,并对分类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垃圾分类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刘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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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629日日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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