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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司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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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旗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法治乡村建设力度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第4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村治,则天下安。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重大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对法治乡村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大力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已建成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4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积极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涉及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资源,使公共法律服务直接面向农村群众,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二是持续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整合全县5个律师事务所和4个法律服务所,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全县26个乡镇(街道)、340个村(居)全部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三是不断优化乡村法律援助服务。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畅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构建起立体式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各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兼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免费接受老百姓的法律咨询,发挥法律援助联络员贴近乡村的优势,将法律援助的受理窗口前移,极大方便乡村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四是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每年的“三月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周等重要节点,切实开展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为重点的主题法治宣传。“七五”期间,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律进乡村”普法活动350余场次,今年上半年,开展各种类型进乡村、进社区普法活动50余场次。五是不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366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700余名,“七五”期间,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20次,预防矛盾纠纷1676件;调解各类纠纷40645件,成功化解40203件,成功率达98%。大力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让“法律明白人”成为乡村振兴“领跑员”。近年来,已培养“法律明白人”750余名。启动村(社区)“法律之家”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在全县建设12个“社区(乡村)法律之家”试点示范项目,促进法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有机融合。六是全面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有序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截至目前,全县“三治结合”建设达标村(社区)220余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9个。今年,正在积极申报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

近年来,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层法治良序逐渐形成。但是,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县的重要背景下,我县法治乡村建设仍存在干部法律素养有待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相对淡薄、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发挥不足、普法宣传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法治乡村建设短板,为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带头学法守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之家”建设试点等工作为载体,加强乡村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紧紧围绕当前农村工作实际,将法治教育培训与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践有机结合,切实提高乡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的能力。

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与城乡基层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部门、乡镇联系合作,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基层示范创建,以贯彻落实我县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中,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确保年底前通过验收。

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整合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资源,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使群众可就近、便捷获取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完善评估、考核、保障机制,推动村(居)法律顾问有形覆盖、有效发挥。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把法律援助工作推向最基层,确保有需要的贫困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提升法治素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统筹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深入开展持续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宪法、民法典等与法治乡村建设相关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加强新媒体普法力度,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常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把农村普法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逐步培养对法治的尊崇信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建设法治乡村,筑牢法治之基,让农民安居乐业,使农村长治久安,必将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的动力。

此复函已经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有不妥之处,请您指正。


巫山县司法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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