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38号
建议的复函
李来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龙门街道聚鹤社区增建公共厕所的建议》(第2026003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提升聚鹤社区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我单位已策划包装巫山县聚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计划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在聚鹤社区增加公共厕所,您所建议地点已纳入考虑。
目前,该项目已于今年年初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上级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将进一步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并强化设计,新建标准化公厕并增加无障碍设施。建成后,我单位下级机构市容环卫中心将定期维护,做好清扫保洁等工作。
此复函已经李刚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18716516920
联 系 人:李阳辉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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