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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3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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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创新 完善我县康养服务体系的建议》(第20260032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优化布局,推进片区医养服务中心建设。县委编办已同意大昌镇、官渡镇、巫峡镇中心卫生院等14家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增加“养老服务、培训”等职能,相关机构经县民政局备案后,即可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县民政局已牵头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阵地,服务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后续我委将会同县民政局,以巫峡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为样板,分阶段推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进行改扩建,大力推广医养一体化运营模式。

二是下沉服务、筑牢居家社区医养服务根基。县民政局已健全特殊群体关爱帮扶体系,城乡社区养老站点及互助养老点全面运行,专业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县医保局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域定点医药机构可满足老年人就近就医和及时结算需求。我委在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础上,上门开展失能失智筛查、心理关爱等个性化服务,同时引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增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服务供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全周期健康保障。

三是多方联动,夯实医养结合政策保障。依据市级基金管理规定,现阶段县财政局暂无法设立医养结合专项基金。目前已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政策,足额发放高龄津贴,通过现有财政渠道全力保障养老服务发展。医保报销目录与长护险制度均由市级统筹制定,区县医保局无调整权限。当前长期护理保险已在城镇职工参保人群中全面推行,保障作用有效发挥。我县将严格贯彻执行市级各项医保政策,规范诊疗行为,守护群众医保权益,待市级政策优化扩面后第一时间落实。

此复函已经周阳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15870525761

联 系 人:陈雪梅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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