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7-13

字号:
分享:
打印:


李忠伦代表:                                    

对于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摸清家底,建立台账

街道居委已对无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全面调查,进行分类梳理,制定物业管理工作规划,建立好台账等。

二、先行试点,摸索经验

(一)由龙头物业服务企业牵头,其他企业积极配合响应,我委积极支持,在2021年度成立巫山县物业行业协会,现已开展多次消防、物业从业培训等。

(二)街道将对条件成熟的无物业小区开展引进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如高唐街道拟对集仙社区电力公司宿舍进行小区物业管理试点,探索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法,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管理经验并逐步推广,创建更多和谐、平安的物业小区。目前县政府已引进北控集团实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已制定《巫山县城市管家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三、出台细则,全面推广

为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推进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我委正在制定《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办法》,对物业服务内容实行扣分考核,年底对企业实行表扬及通报处理,激励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管理。

四、建立机制,齐抓共管

我委将积极征询各相关部门、街道意见,制定完善的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重大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等。

此复函已经刘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159****0304

联 系 人:谭松柏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6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