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复函
翁发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修朝云社区人行街道的建议》(第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高唐办朝云花园人行街道旁公共绿地不属于我局管理范畴,由朝云社区统一管护,我局负责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针对您所提出的“改善周边环境,改善周围老百姓的人居环境”的问题,我局正在制定方案,拟将此地打造成口袋公园,建成后将增大城市绿化率,改变城市环境,同时也解决了城市中心区对公园的需求。
此复函已经刘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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