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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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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巫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加强党在依法治县中的领导作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并纳入经济社会实绩考核。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对乡镇(街道)、部门“一把手”实行公开“述廉、述职、述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党组集体学法16场次,邀请专家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讲座10余次,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80余人次,干部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更加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4988项行政权力、364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取消99项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证明事项。畅通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负面清单外的行业、领域、业务渠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开展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有效执行小微企业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全面落实金融机构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规定。在制定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招投标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等时,坚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健全市场主体信用约束机制,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新任命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10余项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印发《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巫山府办发〔2019〕124号),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2020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次,清理170件、累计废止104件,现行有效66件。

(四)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法治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中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推行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4人。全年就重大合同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165件。畅通法律顾问参政议政渠道,2名律师为县人大代表,3名律师为县政协委员。坚持重大事项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定期向县委报告。严格执行《中共巫山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制度》等要求,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

(五)行政执法更加公正文明。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制度落实,保证执法公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8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应急管理、劳动保障等8个领域实施部门内综合执法。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设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6支。通过联席会议和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目前全县持有重庆市执法证人员699名,持有国务院部委执法证件人员475名,收回退休、转岗等人员执法证件881个。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科学有效。加强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37件,与2019年相比上升85%。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的通知》,县领导带头出庭应诉,全年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出庭13件,其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6件,出庭应诉率比2019年上升51.5%。全年共办理司法建议35件,按期办理回复率达100%。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行政违法投诉举报有关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加依法有效。学习应用“枫桥经验”,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377个、行业调解组织11个、个人调解室2个。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0余起,调处成功率99%。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37件,期限内结案率100%。制定《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年通过调解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行政复议125件,占94.69%。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实行普法重点任务动态管理,落实部门年度普法计划申报制。建立健全典型案例编辑、典型案例发布、办案过程告知、以案释法宣讲等系列制度。落实新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疫情防控、信访稳定、商贸流通、交通安全、环境整治、防灾防汛等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集中性的法治宣传活动。

(八)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县委、县政府依据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乙类传染病”甲类管控和一级响应的防控策略,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制定落实防控预案、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开展预警性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社区排查,全天候发布疫情防控科普和法律知识,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市民关切。依法保障复工复产。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推进复工复产,为13万名务工人员办理健康证明。组织涉企部门和法律服务团进驻企业,有效解决疫情引发各类法律问题。依法保障重点工作开展。在实施“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中,坚持法治先行,主要领导对相关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未出现影响全局的法治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少数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用法治思维和手段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队伍建设有待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平衡,执法力量配备薄弱。综合执法事项多,任务繁重,因冻结行政执法队伍机构事项,导致各行政执法队伍人员严重不足。三是矛盾化解能力有待提高。矛盾叠加,新老矛盾交织,诱发矛盾事件的因素不断增多,多部门联合化解机制还有待健全。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对标对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统一部署安排,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各项规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动相关领域精简、整合审批事项,依法做好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优化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形成全覆盖监管体系。

(二)围绕促进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开展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备案审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重点领域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围绕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完善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四)围绕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管理,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执法工作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和违法执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五)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党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评估法律风险。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枫桥经验”巫山实践十项行动,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县级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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